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施工管理科
詳細內容:
一、民眾若有使用執照謄本及執照影印圖說申請需求,請填妥申請書並附相關證件,向建築管理處(影印圖說櫃台)辦理。(郵寄或臨櫃均可受理)
二、本處受理申請後,需辦理調閱檔案(約3-10工作日),檔案調閱完成後會通知申請人調閱結果或請申請人至本處辦理閱覽影印。
影印圖說櫃台 :
桃園市政府-後棟大樓-建築管理科/施工管理科-走到底的櫃檯
聯絡人 :
影印圖說櫃台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2~6103
相關附件:
影印圖說申請書.pdf
使用執照謄本申請書.pdf